(全国31省)光伏发电国家政策补贴2021年! 对比2022年,汇总更新
浙江温州瓯海:屋顶光伏给予0.3元/千瓦时补贴,一补五年,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光伏+储能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 连补3年,广州市黄埔区:0.15-0.3元/千瓦时!广州黄埔2022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申报开启,安徽芜湖:新建光伏配储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年 连补五年!
近日,浙江金华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工商业屋顶光伏0.10元/瓦,居民家庭屋顶光伏0.20元/瓦。补贴产品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域范围及金磐开发区范围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对象为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
浙江温州瓯海:屋顶光伏给予0.3元/千瓦时补贴,一补五年
7月22日,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瓯海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针对补贴标准,通知指出:(一)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二)居民家庭(居民个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给予每千瓦时0.3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三)屋顶所有者自项目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的不补。
各地补贴汇总
一、瑞安:0.1元/KWh 连补两年 部分新建建筑光伏安装比例100%
日前,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发展的意见(修改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指出,大力推广居民屋顶发电。以市场化推进为主,充分利用新农村、移民小区等成片建筑和有条件的居民屋顶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至2025年,现有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新建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对单位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一补2年(连续补贴2年)。对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一补2年(连续补贴2年)。
二、广州市黄埔区:0.15-0.3元/千瓦时!广州黄埔2022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申报开启
3月14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本次申请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 2022年3月31日。各申报单位需于申请期内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补贴标准:应用方(屋顶方)为非公共机构的按0.15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公共机构的按0.3元/千瓦时。
三、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光伏+储能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 连补3年
3月1日,江苏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印发[苏州工业园区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明确:2022年1月1日后并网发电、且接入园区碳达峰平台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的项目除外),对建筑业主方按项目发电量补贴0.1元/千瓦时,补贴1年。对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投资方按项目发电量补贴0.1元/千瓦时,补贴3年。支持光伏项目配置储能设施,2022年1月1日后并网、且接入园区碳达峰平台的储能项目,对项目投资方按项目放电量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3年。
四、丽水:2021年并网户用光伏给予1元/瓦 浙江云和发布关于户用光伏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浙江省能源局下达云和县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80万元,经研究,决定将该笔资金用于支持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21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1元/瓦的补助,2022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8元/瓦的补助,2023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6元/瓦的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补助资金按电力公司出具的并网时间先后顺序给予安排,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补助,直至80万元资金分配完毕。
五、广东肇庆:光伏补贴300元/千瓦!广东肇庆高新区节约用电支持制造业发展补贴实施细则
1月14日,广东省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发布[肇庆高新区节约用电支持制造业发展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1、补贴范围:我区制造业企业利用厂区内空间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并且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余电可上网)。项目需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已发电并自用,并于2021年9月30日-2022年9月29日期间在我区发改部门备案。该企业不属于发改部门认定的“两高”企业且无建设“两高”项目。2、补贴标准:以建成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基础,按300元/千瓦的标准确定项目补贴金额,发放给制造业企业(场地提供方),每个企业的项目补贴金额总和不超过100万元。
六、平湖:浙江平湖发布三年光伏大礼包 分布式最高度电补贴0.15元
1月11日,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新上项目和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均需100%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在补贴方面,对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下同)并网的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居民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装机补助,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千瓦的一次性补助。
七、温州:最高补贴0.5元/W!浙江温州市泰顺县发布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若干意见
浙江温州市泰顺县人民政府印发[泰顺县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支持优质光伏企业投资泰顺县域内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结合项目特点和条件,鼓励和推进对县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市场)和工业厂房等单位及居民屋顶实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建设目标:2022年实现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10万千瓦时,2025年实现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5万千瓦时。
八、绍兴:分布式光伏给予0.25元/度补贴 浙江绍兴柯桥区印发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
浙江绍兴柯桥区整区公示了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方案表示至2021年底,开工建设100兆瓦,其中并网50兆瓦,至2022年底前新增光伏装机200兆瓦,至2025年底新增装机350兆瓦,完成柯桥区光伏数字化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努力打造成全省、全国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样板。至2025年底,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100%安装;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可利用面积100%安装;工商业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特色小镇、开发区(园区)的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农村户用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
九、浙江海盐:补贴0.2元/W!浙江海盐印发整县光伏开发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海盐县发改局发布[海盐县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划2022年计划新增光伏并网量40兆瓦,力争50兆瓦。“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县新增光伏装机100兆瓦。政策方面,加大光伏助农。支持村集体合作社租用居民屋顶,统筹一定规模后由县级国有企业投资建设运营,鼓励县内光伏企业参与建设与运维,享受银行绿色低息贷款,光伏收益由投资方、村集体协商分配。对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居民屋顶光伏项目,对屋顶所有方给予每瓦0.2元一次性投资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
十、金华:0.10元/KWh 连补三年!浙江金华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3月22日,浙江省金华市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区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发布。通知显示,补贴对象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投资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0元/千瓦时,补贴时间为3年(自建成并网次月起,连续计算36个月),一年发放一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十一、山东省:海上光伏最高补贴1元/W!山东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新闻发布会召开
4月1日,山东省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新闻发布会召开会议说到,对2022—2025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10万千瓦、20万千瓦、30万千瓦、40万千瓦。将海上光伏纳入省重点项目,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同时,参照海上风电支持政策,在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纳入专项债项目库、配置储能设施、回购送出线路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漂浮式海上光伏走向“深蓝”,走上规模化、商业化开发道路。经测算,落实本批政策清单预计可新增减税降费1280亿元以上,涉及省级及以上财政支出80亿元。除已明确政策执行起始时间的条款,以及由国家统一部署的政策外,其余政策均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十二、浙江嘉善:0.1-0.2元/千瓦时 连补三年、一次性补贴1元/W!浙江嘉善县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征求意见公示
日前,浙江嘉善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公示,公式显示:对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嘉善县境内建设并网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扶持。1.对工商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 0.1 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2.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及公建设施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 0.15 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3.对农业设施、畜(禽)养殖等农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 0.2 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4.对城乡居民户用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装机容量补助,按装机容量给予 1 元/瓦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3000 元。5.对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系统并接受电网统筹调度的(经审批备案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 600 小时),额外实行储能容量补贴,补贴期自 2021 年起暂定 3 年,补偿标准按 200 元、180 元、170 元/千瓦·年逐年退坡,已享受上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十二、浙江永康市:0.1元/千瓦时,连补3年!浙江永康市发布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
5月11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发布浙江永康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其中,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每千瓦时0.1元给予补助,连续补3年(与金华补助标准一致),一年发放一次;对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按照储能设施的功率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150元、120元、100元/千瓦逐年退坡(省补助标准:调峰项目按200元、180元、170元/千瓦退坡,补助期三年),已享受省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十三、BIPV项目补贴翻1.2倍!广东东莞桥头镇拟补贴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
5月17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称,[桥头镇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在“实施新建光伏项目财政补助政策”方面,文件提出:设立桥头镇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对桥头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报批流程,并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且并网计量的光伏项目,经镇经济发展局审核后纳入补助范围(党政机关、国有及镇属企事业单位物业除外),镇财政对纳入补助范围的项目予以补助,包括装机补助和发电量补助。(一)装机补助对象为建筑物或构筑物业主,标准为15万元/兆瓦,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二)发电量补助对象为自建光伏项目的业主,其中,工商业补助标准为0.05元/千瓦时,居民补助标准为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两年。(三)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补贴标准为普通项目的1.2倍。
十四、补贴0.5元/瓦、0.4元/瓦,浙江泰顺发布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
5月18日,泰顺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一)居民(家庭农场)屋顶光伏规模化建设。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不实施平改坡的,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1元/瓦、0.08元/瓦;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按照政府“平改坡”美丽工程要求实施的,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一次性平改坡建设补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二)政府统一组织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委托能源企业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实施平改坡建设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建设补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不实施平改坡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不享受补贴。
十四、安徽芜湖:新建光伏配储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年 连补五年!
日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光伏项目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对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用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条件的产品,自项目投运次月起对储能系统按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电站运营主体0.3元/千瓦时补贴,同一项目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补贴项目为自发文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投产的项目,单个项目补贴年限为5年。为满足光伏发电安装条件,对既有建筑屋顶进行加固改造的,按加固改造费用的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其光伏装机容量0.3元/瓦。补贴项目为自发文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项目。
十六、陕西西安:0.1元/度补贴,连补5年!西安发文明确2021-2023年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申请发放标准
5月23日,西安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西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申请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发改发[2022]28号),明确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备案、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项目使用的组件转换效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按照并网时间和发电量给予发电补贴。自项目并网起,给予投资人0.10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十七、山东青岛:“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最高补助1元/W
5月27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对2022—2025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10万千瓦、20万千瓦、30万千瓦、40万千瓦。将海上光伏纳入省重点项目,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对2025年年底前建成的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优先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
十八、浙江瑞安:分布式光伏补贴0.1元/千瓦时 连补2年
6月2日,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通过各项验收的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一补2年(连续补贴2年)。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十九、0.2元/W 单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浙江海盐县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出台
6月2日,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盐县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农户屋顶光伏项目,对屋顶所有方给予每瓦0.2元一次性投资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
二十、最高30万,居民补助0.1元/千瓦时!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补贴标准为普通项目的1.2倍!
为优化调整桥头镇能源结构,有效推进全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水平,近日,桥头镇人民政府发布[桥头镇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文件指出设立桥头镇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对桥头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报批流程,并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且并网计量的光伏项目,镇经济发展局审核后纳入补助范围,镇财政对纳入补助范围的项目予以补助:(一)装机补助对象为建筑物或构筑物业主,标准为15万元/兆瓦,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二)发电量补助对象为自建光伏项目的业主,其中,工商业补助标准为0.05元/千瓦时,居民补助标准为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两年。(三)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补贴标准为普通项目的1.2倍。
二十一、浙江嘉兴南湖区:农光互补项目每年给予0.16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6月15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到“十四五”末,我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实际新增200兆瓦以上,年平均新增装机容量在40兆瓦以上。关于扶持政策,指出:(一)对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下同)并网的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08元/千瓦时电价补助。(二)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 元/千瓦时电价补助。(三)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6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二十二、浙江新昌:对符合建设规范的2022年并网光伏项目给予补贴0.2元/千瓦时
6月16日,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八个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光伏+”项目,积极建设屋顶光伏、水面光伏、农光互补等,2022年新增光伏装机60兆瓦,对年度新增光伏发电量进行度电补贴。2022年新增光伏装机60兆瓦。对符合建设规范的2022年并网光伏项目,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一年。
二十三、不高于0.1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浙江慈溪发放补贴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投入发电运行、装机容量0.1MW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不高于0.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十四、陕西西咸新区启动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0.1元/度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近日,陕西省西咸新区启动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0.1元/度补贴资金申报工作,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备案、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项目使用的组件转换效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自项目并网起,给予投资人0.10元/度补贴。
二十五、浙江松阳县:重点实施八大“光伏+”工程 户用光伏最高补贴0.6元/W
7月11日,浙江松阳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松阳县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力争”十四五”全县新增光伏发电20万干瓦。实施”光伏+农业”、“光伏+工业”、“光伏+商业”、“光伏+学校”、“光伏+医院”、“光伏+公共建筑”、“光伏+交通”、“光伏+居民”8大重点工程。在政策方面,实施财政奖补。对县域范围内县城规划区以外2022年度、2023年度建成并网的家庭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20元/瓦;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二十六、光伏、储能一次性补贴2.9元/W、1.3元/Wh 重庆市铜梁区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开启申报
7月22日,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征求[关于开展2022年铜梁区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发布,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主要支持投资建设和运营用户侧储能系统,支持企业购置储能设施,在利用峰谷电价差降低用电成本、利用快速响应特性支撑应急保障、电压暂降治理以及需求侧响应等方面开展示范应用。补贴标准:按照储能设施规模给予1.3元/Wh的一次性补贴,如果在建设储能设施的同时新建光伏设备 ,对于新建的光伏设备按照2.9元/W进行一次性补贴。新建光伏设备的补贴不超过储能设施补贴的1.5倍,单个项目的所有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二十七、工商业屋顶0.1元/瓦,居民家庭屋顶光伏0.2元/瓦!浙江磐安县发布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
近日,浙江金华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工商业屋顶光伏0.10元/瓦,居民家庭屋顶光伏0.20元/瓦。补贴产品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域范围及金磐开发区范围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对象为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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